关于拟确认“爱心屋”试点合作单位的公示
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“结对帮扶 爱心甘肃”工程建设部署要求,进一步深化实施“爱心助残”行动,以建设“爱心屋”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为载体,不断聚集党政机关、国有企业、非公经济组织以及社会爱心人士等方面的优势和爱心力量,共同参与“爱心屋”建设,帮助更多残疾人融入社会和上岗就业,依据《全省“爱心屋”助残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,为完成“爱心屋”试点建设工作,通过走访关城景区、嘉峪关火车站、文化路市场、东方百盛等多个人流量大的经营场所,对经营成本、经营持续性、就业环境、薪资收入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对比,嘉峪关市华堂百货超市符合“爱心屋”试点合作单位标准。
现拟确认嘉峪关市华堂百货超市作为嘉峪关“爱心屋”试点合作单位。
公示时限: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自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。
问题反映专线:0937-6242822
嘉峪关市残疾人联
2024年9月10日
2024年9月10日 19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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